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戰略部署,進一步促進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與高質量發展,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于2021年出臺了《招商引資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便于廣大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機構高效、準確地完成獎勵申報,特制定本申報指南,并以圖文結合的形式進行解讀,重點聚焦社會經濟咨詢服務領域。
一、 政策核心目標
《辦法》旨在通過設立專項資金,獎勵為前海合作區引入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優質項目(特別是現代服務業項目)做出實質性貢獻的招商引資服務機構、企業及個人。對于社會經濟咨詢服務行業而言,這意味著引進或自身落戶的、能提升前海專業服務能級和國際化水平的咨詢、評估、規劃、市場研究等機構將獲得重點支持。
二、 申報主體與條件
- 申報主體:成功引進符合條件項目落戶前海的招商引資服務機構(如專業咨詢公司、行業協會、商會等)、企業或自然人。項目方自身也可在滿足特定條件時申請落戶獎勵。
- 基本條件:
- 引進的項目已完成在前海的商事登記、稅務登記及統計登記,且實際運營。
- 引進的項目屬于《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產業準入目錄》,尤其是 金融、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專業服務(包含社會經濟咨詢服務) 等重點領域。
- 招商引資行為需經前海管理局事先備案或認定,并簽訂相關協議。
- 申報主體與項目投資方無直接股權關聯(關聯企業引進另有規定)。
三、 獎勵標準(與社會經濟咨詢服務相關部分)
獎勵主要分為 引進獎勵 和 落戶獎勵 兩類,通常按照項目實際到位資金或對地方經濟貢獻的一定比例核定,設有上限。對于社會經濟咨詢服務類企業:
- 引進獎勵:成功引進國內外知名咨詢機構、智庫、高端市場研究機構等,根據其注冊資本、資產規模、年度營業收入及對前海的經濟貢獻度進行綜合評估后給予獎勵。
- 落戶獎勵:對于新設立或遷入的、具有一定規模和行業影響力的社會經濟咨詢服務企業,根據其實際運營情況和產出效益,可享受一次性落戶扶持或租金補貼。
- 特別鼓勵:對引入或自身屬于 深港合作 項目(如由香港知名咨詢機構在前海設立合資或獨資公司)、創新型業務(如綠色金融咨詢、數據合規咨詢、跨境政策咨詢等)的,獎勵比例或額度可予適當傾斜。
四、 申報流程(一圖流摘要)
[準備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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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讀《辦法》及指南 → 確認自身與引進項目資格 → 準備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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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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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提交申請(前海管理局統一申報平臺) → 紙質材料遞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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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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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審查 → 實質審核(部門會審、實地考察) → 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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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現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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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無異議 → 下達獎勵計劃 → 撥付獎勵資金
五、 關鍵申報材料清單
- 《前海合作區招商引資獎勵申請表》。
- 申報主體資質證明(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
- 引進項目的證明文件(項目方營業執照、在前海的登記備案材料、驗資報告等)。
- 招商引資行為認定材料(備案文件、委托協議、關鍵促成證據等)。
- 項目符合產業目錄及貢獻證明(業務合同、納稅證明、審計報告等,社會經濟咨詢類企業需突出其專業資質、核心團隊、服務案例及營收情況)。
- 承諾書(對材料真實性、不重復申報等作出承諾)。
- 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 重要注意事項
- 申報時限:通常有明確的年度申報窗口期,逾期不予受理。具體時間以管理局官方發布的通知為準。
- 誠信申報:嚴禁虛假申報。一經查實,將追回資金并依法依規處理。
- 咨詢渠道:申報前,建議通過前海管理局官方網站、官方客服電話或前往政務服務大廳進行政策咨詢,確保理解無誤。
- 動態調整:本指南基于2021年度《辦法》編制,具體執行標準與流程可能隨政策優化而調整,請以申報期最新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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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2021年度招商引資獎勵暫行辦法》為包括社會經濟咨詢服務在內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前海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激勵。相關企業與機構應仔細研讀政策細節,充分準備材料,把握申報時機,積極利用政策紅利,共同參與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繁榮建設。